我在我家安装可视门铃,对邻居造成侵权了?

2024-05-21    点击:

随着科技发展,智能门锁被大量使用

便利了人们的生活

部分智能门锁上内置智能猫眼视频采集器

当有人或物靠近门锁时

就会自动激活猫眼进行抓拍

这种带摄像头的智能门锁

被邻居认为侵害其隐私权的情况屡屡发生

 

 

案情简介

贾某与王某系邻居,二人入户门成直角,贾某家位于王某家里侧,贾某进户时需从王某房屋门前经过,王某在其家门上安装了某型号带有摄像头的智能门锁。

 

贾某认为

贾某认为,王某未经其同意就安装了带摄像头的门锁,导致贾某家人进出及来访客人24小时在王某的监控之下,把其隐私活动全程掌握。

贾某认为,邻居王某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故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进行拆除。

 

法院审理

庭审中,贾某提交其与某电商平台旗舰店关于该智能锁相关功能的聊天记录,客服称:某智能锁有120°广角摄像头,感应距离三米,24 小时监测门外动态,当有人在门口异常逗留(时间可设置),会自动抓拍成视频,抓拍后的视频可在手机APP上查看,也可通过手机直接查看门外实时情况。

王某辩称:电子锁仅具备抓拍功能,在快递员或者来访客人正对电子锁一定时间后才能触发抓拍功能,不具有录像功能,摄像头角度仅120度,无法拍到贾某家的房门,其主观上及客观上都未侵犯任何人的隐私。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家房屋电子锁上的摄像头虽未直摄贾某家,但摄录范围包括门前的公共走道,相对于社会公共空间,该走道的通行使用人员更为具体特定,且该公共走道系贾某房屋居住人进出时的必经通道,结合该摄像头的功能,贾某及其家人出入的相关信息,作为个人信息可能被王某房屋电子锁上的摄像头摄录留存,亦可在手机app上进行查看,在此情形下,王某安装带摄像头的电子锁的行为记录和存储了他人不愿为别人知悉的个人信息,对贾某房屋居住的安宁造成了侵扰,在事实上也对其隐私权构成了威胁,其行为已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问:摄像头没拍摄到邻居家里,也属于侵犯隐私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智能门锁的摄像头虽拍摄的是公共走道,但公共走道在楼宇内部,有别于一般的私人空间,其与住户专有的私密空间即住宅部分直接相连,日常通行的人员更为具体特定,通行目的更易判断。

如在本案中,王某智能门锁摄像头所拍摄的公共走道系贾某房屋居住人进出时的必经通道,在此情形下,贾某日常进出住宅、出行人员、出行规律、访客来往等反映个人活动和生活状况的信息,与私人的生活习惯以及家庭、财产的安全等直接相联系,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也属于隐私。未经对方允许,摄录、留存他人的这些个人信息,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

 

问:带摄像头的智能门锁该如何安装?

答;智能门锁、可视门铃等智能家居产品的普遍使用,的确为人们的生活带了便利,其可视、安全、方便等特点,也为部分独居人士所偏爱。

但业主在安装和使用相关设备时,应采取合理的方式减少对他人隐私等合法利益的影响,与相邻业主积极沟通,征得其同意,并选择合理的安装方式和安装位置以减少对邻居的不利影响,在可能对他人隐私造成威胁且相邻业主明确予以拒绝的情况下谨慎安装。

同时,应当指出,作为邻居,大家应互谅互让、互相包容,共同营造团结、互助、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问:如侵犯了他人隐私,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侵犯他人隐私,被侵权人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包括消除影响(删除侵权资料甚至拆除设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问:安装可视门铃还需要警惕哪些法律风险?

答:如因采集人的原因发生被采集图像泄露,涉嫌侵害他人个人信息权,采集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如因产品缺陷导致技术故障或黑客攻击致使被采集的个人信息泄露或被非法使用,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产品责任,安装者也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设备安装者还应注意,如果出售或向其他人提供涉及他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视频资料,甚至有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犯罪。

 

律师有话说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本文中,安装可视门铃对于使用者而言摄像头能给其带来便捷和安全感,但对于“被入镜”的邻居来说摄像头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其隐私。